一、救助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
二、救助项目
辖区内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由当地殡葬部门负责接运遗体、提供冷藏(24小时)、火化、丧服、骨灰盒及寄存、公墓骨灰安葬等殡葬服务。
三、救助程序
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由亲属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并向逝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和填写《广元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经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局核实身份、出具证明即可享受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申请殡葬救助须提交下列资料:
1、救助对象户口簿、身份证;
2、正常死亡的,应提交死者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非正常死亡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4、救助对象的有效《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证》、重点优抚对象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