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地名相关问题 | 写信时间 | 2019-08-18 |
| 信件内容 | 您好!1.关于门牌编制管理权到底在公安部门还是民政部门?门牌号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临街门面的门牌号一般都在门面间的柱子上,那么确定一个门面的门牌号应该看左边还是右边?为什么一条道路的门牌号单号和双号是分列道路两侧?2.道路的命名会经过什么程序?为什么道路有不同的通名,“大道”“路”“街”“巷”是如何界定的?3.《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对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和保护地名标志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我市或四川省有无具体的实施办法? 4.我市地名规划方案能否公开, | ||
| 回复内容 |
葛腾: 您好,你写给局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自2014年起,为深入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我市门牌编制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中心城区街道的地名命名工作严谨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地名管理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拟定初步命名方案;其次,在整理初步命名方案后,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讨论、论证,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拟定了命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第三,市政府责成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广元日报、大话利州网站等媒体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修定完善方案;再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或政府办下发通知并发布公告。 三、由于编制经费和人员有限,我市没有专门的地名办,也暂未出台相关的奖励和表彰政策。 四、我市的地名规划正在草拟制定中。 谢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特别是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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