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市民函〔2022〕62号
(A类) 同意对外公开 |
杜华容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紧建设大龄自闭症托养与职业康复机构的建议》(第38号提案)已收悉。经与市残联共同商议,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包括自闭症患者在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调研
今年3月,市残联组织实施了以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为重点的残疾人托养需求调查。据调查,全市有精神残疾人8400余名(其中3-15岁自闭症儿童140余名),其中就业年龄段内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精神残疾人3000余名。下一步,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开展相关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将精神残疾人托养和职业康复纳入广元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草案)
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全面加强,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需求有力保障”纳入“十四五”时期广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全面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鼓励未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县区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项目,帮助入托自闭症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托养中就业,实现自我价值。
三、坚持康教结合为自闭症儿童少年接受康复教育创造条件
“十四五”期间,将坚持康教结合,支持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举办学前教育,接收自闭症儿童入园;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包括自闭症孩子在内的残疾人接受康复职业教育提供支持服务。
四、加强自闭症知识宣传
将结合“世界自闭症关注日”“全国助残日”等主题日,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自闭症知识,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到自闭症康复(托养就业)机构,关心自闭症群体,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人士)支持自闭症托养就业。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市残联,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刘明明,联系电话:0839-331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