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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日期: 2021-04-14 浏览量:12133 来源: 市民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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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强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

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省、市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查询渠道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不进行社团登记和免予登记的团体,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二)未达到登记条件,有街道(乡镇)备案管理或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及时举报:

广元市民政局:0839—3266983  330532437@qq.com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北段66号;邮政编码:628000

苍溪县民政局:0839—6091263  495291930@qq.com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邮政编码:628400

旺苍县民政局:0839—4202352  21648582@qq.com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6号;邮政编码:628200

青川县民政局:0839—7207785 395367866@qq.com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民生路2号;邮政编码:628100

剑阁县民政局:0839—6601165   19032357@qq.com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隆庆街131号;邮政编码:628300

利州区民政局:0839—3309494  405092527@qq.com

地址:利州区东坝街道文化路242号;邮政编码:628000

昭化区民政局:0839—8722994  347052970@qq.com

地址: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31号;邮政编码:628021

朝天区民政局:0839—8623874  810411470@qq.com

地址: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4号;邮政编码:628012

为及时有效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或办公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