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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结婚证扯证 写信时间 2020-09-28
信件内容 办理结婚证是必须要双方户口簿吗,如果因特殊原因出示不了户口簿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 汪金鑫: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839-3262417或者致电利州区婚姻登记处0839-3301687。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广元市民政局2020年10月10日